一、跨、临、拦河建筑物的行政许可项目
二、航标管理机关以外单位设置、拆除、移位航标的行政许可项目
三、船舶进出港口许可
四、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
五、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
六、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
七、在港口内进行采掘、爆破等活动许可
八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
九、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
十、通航水域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
十一、通航水域内沉船、沉物打捞作业审批
十二、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、文书核发
十三、船舶国籍证书的核发
十四、船员适任证书核发
十五、船舶与水上设施法定检验



船舶与水上设施法定检验
实施机关:江西省船舶检验局、设区市船舶检验局、县(市、区)船舶检验处
申 请 人:船舶经营人、船舶所有人、产品制造厂或其代理人
应提交材料
  1、船舶与水上设施检验申请书、认可申请书、产品检验申请书
  2、船舶或船用产品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
  3、依据申请检验的类别、检验种类,按照《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》、《船用产品检验规则》、《钢船入级与建造检验规范》、《船舶建造(营运)检验规程》等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。
办理依据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》
 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》
办结期限:15个工作日(具备发证条件后计算)
收费标准: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(计价费[1998]800号)、江西省物价局(赣价行字[1998]47号)









主办单位: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 电话: 0791-6710923 传真:0791-6703859      
地 址: 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路22号 邮编:3300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