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跨、临、拦河建筑物的行政许可项目
二、航标管理机关以外单位设置、拆除、移位航标的行政许可项目
三、船舶进出港口许可
四、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
五、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
六、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
七、在港口内进行采掘、爆破等活动许可
八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
九、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
十、通航水域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
十一、通航水域内沉船、沉物打捞作业审批
十二、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、文书核发
十三、船舶国籍证书的核发
十四、船员适任证书核发
十五、船舶与水上设施法定检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船员适任证书核发
(一)内河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》签发
实施机关: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及设区市地方海事局
申 请 人:船员本人、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
具备条件
(一)申请内河适任考试应具备的条件
  1、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并具有规定的文化程度
  2、持有有效的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》(必要时)
  3、符合船员体检标准
  4、具备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安全记录
(二)申请内河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》应具备的条件
  1、持有有效的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》(初次申请证书者免)
  2、符合船员体检标准
  3、具备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安全记录
  4、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并完成规定的见习(非考试申请证书者除外)
  5、接规定参加再有效审验并合格(申请换证者)
  6、申请证书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,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;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
应提交材料:
  1、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》
  2、四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
  3、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
  4、学历证明及其影印件
  5、《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》
  6、《船员服务簿》及其影印件
  7、表明适任情况的相关资料(如培训考试证明、遗失、毁损报告、船员考试发证通知单等)
  8、已持有《适任证书》的还应该提交《适任证书》
办理依据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
 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》
办结期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结果:申请考试予以许可的,签发《准考证》;申请证书予以许可的,签发内河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》;不予以许可的,说明理由
收费标准: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1]2717号) 理论考试费100元/人,实操考试费100元/人,补考减半;证书工本费10元/本
(二)内河船员专业/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
实施机关: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及设区市地方海事局
申 请 人:船员本人、船员所在单位、船员培训机构
具备条件:
  1、满足规定的年龄和学历要求
  2、符合海员体检标准
  3、完成相应的培训,经考试、评估或考核合格
  4、申请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和评估,满足规定的特种船舶实际任职服务资历,并安全记录良好
  5、申请证书遗失、毁损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,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还应交回损坏证书
提交材料:
A、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(省内航行)
  1、填妥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申请表》一份
  2、《船员服务簿》及其影印件一份
  3、《船员适任证书》及其影印件一份
  4、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
  5、两张近期直边5c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
B、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船员特殊培训
  1、《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、考试、发证(审验)申请表》(附本人近期5cm光面证件相片一张)
  2、船员服务簿及影印件
  3、居民身份证及影印件
C、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特殊培训
  1、《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、考试、发证(审验)申请表》(附本人近期5cm光面证件相片一张)
  2、船员服务簿及影印件
  3、居民身份证及影印件
D、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
  1、《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、考试、发证(审验)申请表》(附本人近期5cm光面证件相片一张)
  2、船员服务簿
  3、居民身份证及影印件
办理依据: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
 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
  3、《船员专业、特殊培训考试、发证办法》
办结期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结果:符合条件的,签发相应的专业培训或特殊培训合格证书;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
收费标准:考试费80元/人,评估费80元/人,补考减半;证书工本费10元/本
(三)《船员服务薄》签发
实施机关:设区市地方海事局
申 请 人:船员本人、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
具备条件
  1、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
  2、完成相关的职业培训(必要时)
  3、申请《船员服务簿》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,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
应提交材料:
  1、填妥的《〈船员服务薄〉登记表》
  2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
  3、两张近期直边5c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
办理依据: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
办结期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结果:符合条件的,签发《船员服务薄》;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
收费标准:证书工本费10元/本

下载:
  1、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内河船员适任证书(特殊培训-高速客船)

  2、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内河船员适任证书(适任证书)
  3、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内河船员适任证书(特殊培训-包装危险货物船舶)
  4、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内河船员适任证书(特殊培训-客船)
  5、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内河船员适任证书(特殊培训-散装液体化学品船)
  6、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内河船员服务薄








主办单位: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 电话: 0791-6710923 传真:0791-6703859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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