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跨、临、拦河建筑物的行政许可项目
二、航标管理机关以外单位设置、拆除、移位航标的行政许可项目
三、船舶进出港口许可
四、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
五、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
六、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
七、在港口内进行采掘、爆破等活动许可
八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
九、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
十、通航水域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
十一、通航水域内沉船、沉物打捞作业审批
十二、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、文书核发
十三、船舶国籍证书的核发
十四、船员适任证书核发
十五、船舶与水上设施法定检验



在港口内进行采掘、爆破等活动许可
实施机关: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及设区市地方海事局
申 请 人:建设、施工单位或其代理人
具备条件
  1、已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
  2、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,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
  3、建设单位与施工作业单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
  4、施工作业船舶、浮动设施具备安全航行、停泊和作业的条件
  5、与施工作业有关的文件、图纸、资料齐全、有效,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
  6、施工作业及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的要求
应提交材料
  1、船舶在港作业报备书(一式二份)
  2、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
办理依据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
 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》
办结期限:5个工作日
办理结果:符合条件的,核发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》,必要时发布航行通(警)告,进行专项维护;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
下载:
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-港口内进行采掘、爆破等








主办单位: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 电话: 0791-6710923 传真:0791-6703859      
地 址: 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路22号 邮编:3300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