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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、临、拦河建筑物的行政许可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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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机关: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及航务分局
申 请 人: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
应提交材料:
1.跨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和通航孔数及其布置的原则性意见;
2.设计最高、最低通航水位的计算方法和结果;
3.建筑物位置、方案平面布置图;
4.建筑物所在河段近期河床地形图(1/2000~~1/5000测图);
5.建筑物所在河段洪、中、枯三级水位时的流向、流速及航迹线图;
6.变动回水区的泥沙淤积状况及治理措施;
7.枢纽调度运用与电站日调节对航运的影响及改善措施;
8.其他相关资料。
办结期限:15个工作日
办理结果:符合条件的,予以行文批复;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
收费标准: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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